什么是路演与网上路演?
"路演"Roadshow一词源于境外,也有人译为"路游",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发行前的调研活动。路演发展到今天,已从过去的逐个地方的调研、宣传推广发展到利用各种媒体(如报刊等)进行调研、宣传,而"网上路演"则是其中之一。
"网上路演"充分利用因特网的特点,使"路演"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其它媒体所不能相比的网上互动交流的方式,为发行人销出股票进行更先进的推广。目前,许多的网站如证券时报的全景网络、中国证券网以及一些证券公司、专业资讯网站等均推出了网上路演。网上路演已成为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新股推介的重要形式之一。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网上路演的形式已由最初的上市公司新股推介演绎为公司的业绩推介、产品推介、上市抽签、上市仪式直播、重大事件实时报道等多种形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发行人的路演或网上路演更多、更详细了解企业状况。
五大诀窍打新股
打新股可以说是几乎零风险、绝对高回报,股民一旦申购中签,收益至少翻番。专家指出,虽然打新股是运气第一,但也有窍门可寻。
申购流程
打新股如同买股票
新股申购要在正常交易时间下委托,手续与买股票基本相同,但也有区别:首先,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且不能超过发行公告中所规定的申购数量上限,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其次,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外均视为无效。
操作建议
五大诀窍打新股
虽然申购新股的中签率普遍低于百分之一,能否打上全凭运气,但掌握一些打新股的小窍门,可以相对地提高中签的可能性。
诀窍一:回避热门追冷门。当出现多只新股同时发行时,可以优先考虑较为冷门的新股。避开先发股,集中资金打后发股。假如有几只新股几乎同时出击,那么,选择申购时间相对较晚的品种。因为大家一般都会把钱用在申购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时,很多资金已经用完,此时申购第三天的新股,中签率更高。
诀窍二:集中资金打大盘股。如果多只新股同时发行,就选准一只全仓出击,以提高中签率。资金较少的散户应积极参与超级大盘股的新股申购,因为大盘新股的中签率明显高于小盘股。
诀窍三:资金量大保障高。当申购资金达到一定数量时,中签率就会有保障,以工商银行为例,摇出来的3个号末两位数为85、35、16,也就是说,在100个连续的申购号码中,至少有3个中签号。因此,只要申购资金达31.2万元(工行发行价格为3.12元),就可申购100个号,可获取3个中签号码。
诀窍四:选择时间再下单。根据历史经验,刚开盘或快收盘时下单申购的中签概率小,而上午10:30至11:15和下午1:30至2:00之间下单的中签概率相对较高。
诀窍五:借助基金力量打新股。目前有不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都直接挂钩打新股,收益率一般在10[%]左右。
中签后如何操作
新股民在中签后往往有这样的困惑,新股上市后该不该卖?对此,宏源证券分析师李茂俊表示,目前整个行情仍处于牛市,所以公司的质地显得更为重要。由于近期已发行或上市的新股定价普遍偏高,所以他建议新股上市后及时出手。
什么是增发新股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等条件
① 向老股民定向发行并对其他股民发行。
②上网竞价发行,增发价格不定。
③不向原股民增发,仅向法人增发。如深康佳;
④仅对基金增发。
⑤比例增发。
⑥分几次增发。
⑦网上、网下同步旬价。
增发新股常见问题 新股投资指南 增发新股常见问题
什么是增发新股的"回拨机制"?
根据增发新股网上发售的原则,经过网上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发售股票作如下顺序的排列:老股东、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即在出现申购不足的情况时,网下申购不足的回拨网上,网上老股东申购不足回拨社会公众者的顺序,就是增发新股的"回拨机制"。增发新股的"回拨"一般是在申购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
例如,某些个股是基金持有的重仓股,而基金的个股申购量都有一个5%的限制,再增持有一定限制,因此向网上回拨。
第二个回拨就是老股东比例认购上限申购的优先认购权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其权利或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下,这样余额可以向社会公众者回拨。
老股东 社会公众 机构投资者
┗-┳--┛│
┗-----┳------┛
↑ │申购↑
│↓│
80% 发行总股数 20%
│││
↓ ↓发售↓
┏───────────────┓
↓↓
老股东 ←───回拨──── 机构投资者
┗----──┳-──-----┛
│ 回拨
↓
社会公众
公司增发新股期间股票是否停牌?
是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期间,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规定如下:
发行安排刊登《招股意向书》、《网上发行公告》、《网下发行公告》日上午停牌;
刊登《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全天、申购期间直至发行结果公告日上午(3个半交易日),公司已上市的A股将停牌,其余时间正常交易。
在缴款上配股与增发有何不同?
增发与配股在缴款时间的规定上是不同的,这点投资者必须注意。配股在除权后还有几天的交款期,完全可以在交款期结束前一天存入足够的配股资金,以保证成功获配。而增发的申购询价只有一天时间,在这一天之前或这一天下单申购前,必须在自己的帐户中存入足够的保证金,才能保证自己的申购顺利进行,不能像配股一样在除权后再慢慢缴款。
申购增发新股是不是填的价格越高越好?
有投资者认为,如果自己的报价高于最后确定的发行价,将会以自己的报价获得发售,其实这是误解。无论你的报价高出最终发行价多少,只要你的报价是在公司公告的询价区间之间,你就可以获得优先认购(老股东)或比例发售(新股东)。否则,即使你填了一个最高价,这个价位如果超出了询价区间的范围,也会被交易所电脑主机确认为无效申购而无法获得发售。
可以"零股"申购吗? 深市:深市采用一个代码可以申购零股,新系统已经实现对老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都可以申购零股。沪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增发新股的申购数量和零股申购规定,对网上申购的老股东与其它非老股东的投资者,二者是不一样的。沪市采用二个代码,对老股东部分可零股申购,但对其他投资者部分申购数量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具体为:
上交所对于增发老股东可以进行零股申购,即老股东的申购尾数可以是1-10。具体说来,假定某老股东持股300股,他的申购数量可以1-210之间的任意一个整数,如1、105、176、198、210等。但是老股东的申购数量不能超过原持股数获配的百分比(例如80%)。深交所则不允许零股申购。
对于网上其它的投资者(社会公众)部分的申购,则规定不能零股申购,必须是最少100股(沪市为1000股)或100股(沪市1000股)的整数倍。
如何处理因配售而产生的"零碎股"?
不足1股的称为"零碎股"。增发新股对老股东的配售部分很容易产生"零碎股"。
增发新股产生的零碎股将由主承销商包销,由于原持股数产生了申购尾数小于1的情况,增发的处理方法是取整。
例如,某老股东持股192股,可以算出他可以优先认购的是134.4股,取整为134股,他优先可以认购的就是134股。
是公司"老股东"就一定能够认购到增发的新股吗?
不一定。
在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发行对象中,老股东即原社会公众股股东,指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如果老股东有效申购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或者申购条件不符合,不属于有效申购的话,则不获发售,老股东很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新股认购权。
例如,曾经增发新股的东方通信与青岛海尔的相关增发新股公告显示:如果持有这两家公司股票的流通股股东申购价低于增发价格,那么他们就将失去增发新股的认购权。
因此,在申购时投资者应注意申购规定及自己选择填写的价格是否有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
申购价格等于发行价格吗?
不一定,在询价和竞价的发行方式下,申购价格是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规定(或指导参考)价格填写申购委托,最后发行价格需发行人及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
增发、配股与可转债三种再融资方式有何相同?
配股、增发以及可转换债券三种再融资方式,都是在核准制框架下,由证券公司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组成的证券发行制度。
三种再融资方式都对净资产收益率有最低的要求,且投资者都要以现金方式认购,强调同股同价等等。
对公司增发/配股/可转债有何规定条件?
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及安全性,监管部门分别通过净资产收益率、以往分红情况及融资时间间隔等严格规定了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再融资的硬性指标。具体见下表:
增发 配股 可转债 净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收益率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
率平均不低于6% 率平均不低于6% 平均10%以上
以往分 要求披露公司现金 要求披露公司现金最近三年特别是近一红情况 分红信息 分红信息 年必须有现金分红
融资时 距前次发行的时间 距前次发行至少应没有时间间隔要求间间隔 间隔至少一年 间隔一个会计年度
注: 1.在以往分红情况条件中,增发和配股对于最近三年未分红派息但能给予合理要求的,原则上仍可配股或增发。 2.在净资产收益率条件中,增发还有放宽要求的例外条款,即如果不满足6%条件,但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与发展前景,且增发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的也可增发; 2.可转债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
增发、配股和可转债发行定价何者更高?
就发行定价而言,可转债发行定价稍高,增发次之,配股略低。为了迅速完成配股,上市公司倾向于将配股价定得低一些;而增发则一般以发行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或距发行日最后若干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折扣比例来确定。可转债发行价格的确定一般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新股申购中的几个热点问题
新股申购流程什么样的?
什么是新股申购流程?如果有新股发行,该如何在网上申购呢?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为: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证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将申购资金冻结。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上交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摇号抽签。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深证所自2007年8月8日起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如首发新股需要采用T+4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将另行通知。小张老师
如何判定新股申购中签?
有两种情况说明你的新股申购中签了:
第一、T+3日查到自己获配的配号,T+4日公布中签号,若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相符,即你的新股申购中签了。
第二、T+4日查看自己的股票/资金帐户,若显示有该股票,说明已中签且获配的股票已入账(未中签的余款应也已退回)。
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由主承销商对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确认,然后根据股票发行和有效申购数量计算出新股中签率。
具体可有以下两种情形: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股票发行数量时,投资者通常可按各处的有效申购数量认购,余额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大于股票发行数量时,由交易所电脑系统或承销商按每1000股或500股有效申购 确定一个申报配号,按顺序排列,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出中签号码,每个中签申购配号可认购1000股股票。中签率计算公式为:
中签率=股票发行股数/有效申购股数×100%。
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一、为了规范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二、上网资金申购的基本规定
(一)申购时间
沪市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证券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向上证所申购在上证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申购单位及上限
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
(三)申购配号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四)资金交收及透支申购的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如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会员单位在T+1日下午四点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席位号告知上证所,且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透支总额相等,由上证所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果会员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证所,T+2日,上证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该会员单位所属席位中资金申购量最大的席位,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该会员的申购总量与结算备付金余额相符。如果该会员透支额超过该席位申购总量,则该席位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然后按照资金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该会员所属席位,按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会员单位承担。
三、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一)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二)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三)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无效申购确认完毕后,上证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四)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抽签次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五)中签处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期内集中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利息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专用账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七)发行结束
申购日的第四天后(T+4日后),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一)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二)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证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证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回拨处理后将网下申购资金予以解冻。
(三)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深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深交所网站
一、为了规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
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申购次数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3.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如果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余额不足,不足资金部分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后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委托逐笔进行无效申购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
4.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三、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
1.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申购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指定结算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3.申购资金验资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冻结的新股申购资金划入结算银行新股申购验资专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申购资金验资费用。
4.配号
验资结束后当天(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并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
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 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5.摇号抽签
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6.中签处理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中签处理,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7.申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网上发行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验资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T+3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事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结算与登记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四、网上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网上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
3.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投资者不需缴纳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